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

按照百度百科的定义:“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,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,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,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。”

尽管已经入行五年,从事过质量保证工作多年,可没有从未接触过这块内容,对其知之甚少。而今它犹如秋风扫落叶,成为公司内外都热衷的一个话题。为了试着了解它的全貌,我试着摸索以下问题的答案。

为什么一开始不提出此要求,而后来又要求?因为过去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。众所周知,在过去国内仿制药的质量是参差不齐的。有的仿制药尽管在成分组成上和原研药一样,可是实际临床治疗效果却有天壤之别。将这样的药品用于亟待诊治的患者身上,其实是不负责任的表现。当然,这样的乱象也不是我国独有。像日本也是历经十多年,才完成引入一致性评价并将其作为硬性要求的工作。这样的要求是近一两年才如火如荼开展的吗?其实不是的。早在2012年,国家食药监总局(CFDA)就并启动质量一致性评价试点工作。可是由于推力不足,具体的细则迟迟难以落地。而在2015年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,提出“提高仿制药质量,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”的目标。2016年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》。自此,一致性评价工作卷土重来,势不可挡。因为眼下有一个迫切的任务,即“2018年底要完成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》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的质量一致性评价。”那么,为什么要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补回这一课?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对患者健康负起责任。当仿制药的疗效真正和原研药一致,患者用药的有效性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。一致性评价究竟有哪些内容?根据百度百科的介绍来看,一致性评价的主要内容为:a.在开展一致性评价过程中,药品生产企业须以参比制剂为对照,全面深入地开展比对研究。包括处方、质量标准、晶型、粒度和杂质等主要药学指标比较研究,以及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比较研究,以提高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成功率,并为将药品特征溶出曲线列入相应的质量标准提供依据;b.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;c.对无参比制剂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。而申报一致性评价的一般流程为:参比制剂备案(选择国家目录)-处方工艺二次开发(药学研究)-BE备案-BE试验-现场考核(省局)-药检所复核-一致性评价申报-CFDA审批”,目前来看,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整个流程大约需要20~28个月。